乙二醇MSDS
2024/12/10 21:00:15点击: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 1 - 总共 9 页
第 1 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第 2 部分 危险性概述
产品名称:乙二醇 (纤维级)
修订日期:2022年11月07日 SDS编号: CSPC-SDS-004
- 2 - 总共 9 页
第 3 部分 成分/组分信息
第 4 部分 急救措施
产品名称:乙二醇 (纤维级)
修订日期:2022年11月07日 SDS编号: CSPC-SDS-004
- 3 - 总共 9 页
第 5 部分 消防措施
第 6 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产品名称:乙二醇 (纤维级)
修订日期:2022年11月07日 SDS编号: CSPC-SDS-004
- 4 - 总共 9 页
第 7 部分 操作处置与存储
第 8 部分 接触控制和个体保护
产品名称:乙二醇 (纤维级)
修订日期:2022年11月07日 SDS编号: CSPC-SDS-004
- 5 - 总共 9 页
第 9 部分 理与化特性
产品名称:乙二醇 (纤维级)
修订日期:2022年11月07日 SDS编号: CSPC-SDS-004
- 6 - 总共 9 页
第 10 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第 11 部分 毒理学信息
产品名称:乙二醇 (纤维级)
修订日期:2022年11月07日 SDS编号: CSPC-SDS-004
- 7 - 总共 9 页
第 12 部分 生态学信息
产品名称:乙二醇 (纤维级)
修订日期:2022年11月07日 SDS编号: CSPC-SDS-004
- 8 - 总共 9 页
第 13 部分 废弃处置
第 14 部分 运输信息
第 15 部分 法规信息
产品名称:乙二醇 (纤维级)
修订日期:2022年11月07日 SDS编号: CSPC-SDS-004
- 9 - 总共 9 页
第 16 部分 其他信息
免 责 声 明
本 SDS 的信息仅适合于所指定的产品,除非特别指明,对于本产品与其他物资的混合物
等情况不适应。本 SDS 只为那些受过适当专业训练的该产品的使用人员提供产品使用安全方
面的资料。本 SDS 的使用者,在特殊的使用条件下必须对该 SDS 的适用性做出独立判断。在
特殊的使用场合下,由于使用本 SDS 所导致的伤害,本 SDS 的编写者将不负任何责任。
产品名称:乙二醇 (纤维级) 修订日期:2022年11月07日 最初编制日期:2005年10月11日 |
按照GB/T16483、GB /T17519 编写 SDS编号: CSPC-SDS-004 版本:3.5 |
第 1 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 | 乙二醇 (纤维级)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Ethylene glycol |
供应商名称 |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中国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区 |
电话 | 0752-3688822 |
传真 | 0752-3688084 |
电子邮件地址 | CSPC.SDS@cnoocshell.com |
应急联系电话 | (86)532-83889090 (24 小时) |
推荐用途和限制用途 |
化学半成品,工业用途。切勿使用于食品或药品的生产或 配剂,用于其他用途前,应咨询供应商。 |
紧急情况概述 | |
本品为无色略带黏性的液体,微甜。吞食对人体有害,长期或反复接触可能损害器官。未被 评为易燃物,但会燃烧。未归类为环境有害物。 |
|
危险性类别 | |
易燃液体,类别 无 急性毒性物质,类别 4 皮肤腐蚀/刺激物质,类别 无 严重眼睛损伤/眼睛刺激性,类别 无 皮肤过敏,无 生殖细胞突变性 无 致癌性, 类别 无 特定目标器官系统毒性,2 对水环境的危害,类别 无 |
|
标签要素 | |
象形图或符号 | |
警示词 | 警告 |
产品名称:乙二醇 (纤维级)
修订日期:2022年11月07日 SDS编号: CSPC-SDS-004
- 2 - 总共 9 页
危险性说明 | |
物理性危害 | 按照 GHS 标准,未被归类为有害物质。 |
健康危害 | 吞食对人体有害,长期或反复接触可能损害器官。 |
环境危害 | 按照 GHS 标准,未被归类为环境危害物质。 |
防范说明 | |
预防措施 |
避免吸入本品粉尘、烟雾、蒸气。作业后彻底清洗双手,使用本品 时不要进食、饮水或吸烟。佩戴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手套,安 全眼镜等。 |
事故响应 |
火灾时,使用泡沫、喷水或喷雾、化学干粉等合适的灭火剂灭火。 如皮肤(或头发)接触:用大量肥皂水(如有)和水轻轻地清洗; 如误吞食,感觉不适,立即呼叫急救中心/医生。 |
安全存储 | 在阴凉、通风良好处储存。保持容器密闭。 |
废弃处置 | 本品、容器的处置请有资质单位处理。 |
物理和化学危险 | 未被评为易燃物,但会燃烧。 |
健康危害 |
吸入: 对呼吸系统有轻微刺激作用。 皮肤: 对皮肤有轻度刺激。 眼睛: 对眼睛有轻度刺激。 食入: 吞咽有害。 |
环境危害 | 未归类为环境有害物。 |
物质(纯品) ( 是 ) 混合物 ( 否 ) | |||
化学品名称 |
化学文摘社登 记号 CAS No. |
同义名 | 浓度或浓度范围 |
乙二醇 | 107211 |
1,2-二羟基乙烷;1,2-乙二醇; 1,2-亚乙基二醇;甘醇;MEG |
100% |
吸入 |
移步到新鲜空气的地方。正常使用情况下,不需要治疗,如症状持 续,请寻求医生建议。 |
皮肤接触 |
脱去受污染的衣物。用水冲洗受污染的部位,并用肥皂水(如有)进 行清洗。如刺激持续,请求医。 |
眼睛接触 |
用大量的水冲洗眼睛。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取出,取出隐形眼镜, 继续冲洗。如刺激持续,请求医。 |
食入 |
如果发生吞咽,不要催吐:转移到最近的医院进一步治疗。如果发生 自发性呕吐,让伤者头部低于臀部以下,以防止其抽吸。用水嗽口。 |
最重要的征状及影响 (急性和慢性) |
肾毒性的症状可表现为尿中带血,或尿流增加或减少。其它症状包括 恶心、呕吐、剧烈腹痛、腹泻、吸入不久发生的腰椎痛,甚至昏迷及 死亡。 正常使用情况下,吸入没有特定危害。呼吸道刺激症状可能包括临时 |
产品名称:乙二醇 (纤维级)
修订日期:2022年11月07日 SDS编号: CSPC-SDS-004
- 3 - 总共 9 页
性鼻腔和喉部灼热感、咳嗽和(或)呼吸困难。皮肤刺激症状可能包 括灼热感觉、红肿和(或)水泡。眼睛刺激症状可能包括灼热感觉、 红肿和(或)视觉迷糊。食入可导致恶心、呕吐或腹泻。 |
|
对保护施救者的忠告 |
进行急救时,请确保根据意外事件、伤害和周遭环境穿戴适当的个人 防护设备。 |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
致电医生或中毒控制中心,寻求指引,对症治疗。 可能导致严重的 肾脏、呼吸道及中枢神经系统毒性。也可能导 致严重酸中毒。 最佳 治疗是即时送至医疗机构及采取适当的疗法,包括可能注射活性炭、 洗胃或胃抽吸术。 若无法立即实施上述措施,且预计治疗时间可能 会拖延一小时以上 时,可考虑吐根糖浆进行催吐(如果有任何中枢神 经系统抑制表现,则禁忌使用)。应遵循专家建议,针对性处理。其 它特殊处理措施可包括乙醇替代治疗,甲吡唑治疗,处理酸中 毒, 及血液透析处理。应尽早寻求专业人员建议。 |
适用灭火剂 |
耐醇泡沫、喷水或喷雾。化学干粉、二氧化碳,砂土仅适用于小面积 着火。 |
不适用灭火剂 | 切勿使用直流水灭火。 |
特别危险性 |
一般只有被周边的火灾围住或预先受热,才会燃烧。如燃烧不完 全有可能释放出一氧化碳。需用大量水冷却受热影响的容器。 |
灭火注意事项 |
遵守化学品消防的标准程序;隔离事故现场;撤离非急救人员;存储 区应配备充份的灭火设施; 用喷洒水冷却相邻容器;收集灭火产生的 污水,避免污染环境。 |
消防员防护装备 |
需要佩戴合适的防护设备(包括化学防护手套);若有可能大面 积接触溢出的产品,则须穿戴化学防护服。若需要进入发生火情 的密闭空间,必须穿戴自给式呼吸装置。选择符合相关标准(例 如欧洲:EN469 标准)的消防服。 |
个人防护措施 | 忌接触皮肤、眼部、衣服。避免吸入产品蒸气和(或)烟雾。 |
个人防护装备 | 对于个人防护用品的选择指南,参考产品技术说明书的第 8 章。 |
应急处置程序 |
如本品影响或可能会影响民众或环境,需通知有关当局。如无法 围堵严重的溢出,应通报当地主管当局。 |
环境保护措施 |
用砂、土或其他适合的屏障围堵泄漏物,防止流入水沟、阴沟或 河流。对污染区域进行彻底通风。 |
泄漏抑制与处理方法 |
收集冲洗残料产生的污水并适当处理。用粘土、沙或其它 适当 的吸收料来吸收残余物。 对于大量溢出(大于 1 鼓桶),通过机械方式例如通过真空车转 移到救援罐中进行回收或处理。不得用水冲走残余物,应以污染 物进行收集。让残余物蒸发或用适当的吸附材料吸收后安全处 |
产品名称:乙二醇 (纤维级)
修订日期:2022年11月07日 SDS编号: CSPC-SDS-004
- 4 - 总共 9 页
理。移除受污染的泥土并安全处置。 对于小量溢出(小于 1 鼓桶),通过机械方式转移到有标签和可 密封的容器内作为产品回收或安全处理。让残余物蒸发或用适当 的吸附材料吸收后安全处理。移除受污染的泥土并安全处置。 |
安全操作的措施 |
在加工区域, 请采用局部通风措施。在空气流通的地方搬运及 开启容器。装卸桶装产品时,应穿保护鞋,并使用恰当的装卸 工具。切勿将本品倾倒于排水沟中。操作过程避免本品与皮 肤、眼睛和衣服接触,作业后彻底清洗双手。 |
安全存储的条件 |
储罐须保持清洁、干燥、无锈,防止水进入。存储于有围 堤、空气流通、不受日晒、不接近明火和其它热源的地方, 保持容器密闭。桶装货最高只能堆 3 层高。储存温度为室温。 |
存储温度 | 储罐存储温度最高 60℃。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强酸、强碱。 |
包装材料 |
适合的材料: 不锈钢、软钢、碳钢。 不适合的材料: 无数据可供参考。 |
职业接触限值 | ||||
组分名称 CAS No. | 标准来源 | 类型 | 标准值 | 备注 |
乙二醇(107-21-1) | CN OEL | PC-TWA | 20mg/m3 | |
PC-STEL | 40mg/m3 | |||
乙二醇(107-21-1) | ACGIH | TWA(蒸气) | 25ppm | |
STEL(蒸气) | 50ppm | |||
STEL(气溶胶) | 10mg/m3 | |||
生物限值 未指定生物极限值。 |
工程控制方法 |
本品在加热、喷洒或成雾后更有可能集结在空气中,因此需要通风充足,以控制气体 浓度。防护等级和控制措施类型需根据可能接触本品条件而有所不同,需根据实际风 险评估来选择适当的控制措施。适当的措施包括: 始终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例如处理本品后、餐前及/或烟后洗手。经常清洗工 作服和防护设备以去除污染物。及时处理已污染且无法清洗的衣物和鞋子。保持环境 卫生整洁。制定安全处置程序和控制措施维护程序。教育及培训作业人员正常活动中 与本品有关的危害和控制措施。确保适当选择、测试和维护防护设备,例如个人防护 设备、局部通风装置。进入或维修设备之前请先将系统排空。将排放的物料保存在密 封容器等候处置或回收。 |
个人防护装备 |
产品名称:乙二醇 (纤维级)
修订日期:2022年11月07日 SDS编号: CSPC-SDS-004
- 5 - 总共 9 页
呼吸防护 |
如果工程控制设施未能把空气中本品浓度保持在足以保护人员健康的水平, 应选择适合使用条件及符合有关法律要求的呼吸防护设备。不宜戴过滤式面 罩时 (如气溶胶浓度太高、存在缺氧的风险、受限空间) ,请使用正压供气 式呼吸器。当需要佩戴过滤式面罩时,请选用合适的面罩与滤盒组合,如选 择适用于有 机气体及蒸气(沸点<65 °C)的过滤器。 |
手防护 |
在手可能接触本品的情况下,应使用符合有关标准(如 欧洲: EN374,美国:F739)并用以下材料制成的手套。长期防护:丁氰橡 胶;意外接触/防喷溅: 聚氯乙烯或氯丁橡胶手套。对于持续接触, 建议戴渗透时间超过 240 分钟( > 480 分钟最为理想)的防护手 套,对于短期/泼溅防护也建议采取相同措施。但是在很难获得同等 防护手套的情况下,只要遵循适当的保养和更换制度,可接受戴渗透 时间较短的防护手套。手套厚度并非是防化学危害的良好指标,需视 手套材料的实际成分而 定。 手套厚度一般应超过 0.35 毫米,具体情况视手套厂家和型号而有所 不同。手套的合适性和耐用性取决于如何使用,例如接触的频率和时 间长度,手套材料的耐化学性,手套的厚度及灵活性。 讲究个人卫生是有效保护手部的主要方法,及时更换受污染的手套。 戴手套前须洗净双手,使用手套后,须彻底清洗及烘干双手。 |
眼防护 | 如处置本品时有可能溅入眼睛的风险,建议佩戴防护眼镜。 |
身体防护 |
一般情况下,除了普通的工作服之外无需特殊防护措施,建议戴防化 学手套。 |
卫生注意事项 | 在吃、喝、吸烟及入厕前,请洗手。污染衣服在洗涤后方可使用。 |
其他建议 | 排放含有蒸气的废气时,须遵从当地有关挥发性物质排放限制的标准。 |
物理状态 | 略带黏性的液体 |
颜色 | 无色 |
气味 | 微甜 |
pH 值 | 无资料 |
熔点/凝点 | -13°C |
沸点/沸程 | 196 - 200°C |
闪点 | 116°C |
蒸发速率 | 0.01 方法:ASTM D3539 nBuAc=1 |
燃烧极限或爆炸极限 | 3.2%-28%(V/V) |
蒸气压 | < 10 Pa (20°C) |
蒸气相对密度 (空气 = 1) | 2.2 |
相对密度 | 1.12(20°C) |
密度/ |
典型 1,113 kg/m3 (20°C) 方法: ASTM D4052 |
溶解度(水溶性) | 完全溶解 |
产品名称:乙二醇 (纤维级)
修订日期:2022年11月07日 SDS编号: CSPC-SDS-004
- 6 - 总共 9 页
正辛醇/水分配系数 | 无数据 |
自燃温度 | 398°C |
分解温度 | 无数据 |
动力粘度 | 16.1 mPa,s (25 °C) |
运动粘度 | 24.8 mm2/s (20 °C) |
表面张力 | 无数据 |
导电率 |
导电率:> 10000 pS/m 有许多因素,如液体温度、存在污染物和防静电添加剂 会极大地影响液体的导电率。本品预期不会积聚静电。 |
分子量 | 62 g/mol |
稳定性 |
按照规定进行处置与存放,不会产生有害反应。本品与空气 接触会氧化。 |
危险反应 | 未见报道。 |
应避免的条件 | 极端温度、阳光直射、热量、火焰及火花。静电不会点燃本品。 |
不相容的物质 | 强氧化剂、强酸、强碱。 |
危险的分解产物 |
热分解在很大程度上视具体条件而定。当本品经过燃烧或热降解 或氧化降解时,可能会生成复杂的混合物,含空气中的固体颗 粒、液体及气体(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氧化物及不明有 机化合物)。 |
急性毒性-经口 |
LD50 大鼠, 雄性和雌性: > 2,000 mg/kg 方法: 可接受的非标方法。 备注: 吞咽有害。 鼠齿类动物和人类的急性口服毒性有显著不同,人类更加容易受伤 害。人类的死亡剂量是 100 毫升 (1/2 杯)。 此物料也曾显示对猫 和狗有进食毒性及潜在致死能力。 |
急性毒性-经皮 |
LD50小鼠, 雄性和雌性: > 2,000 mg/kg 方法: 文献资料 备注: 根据现有的资料,不符合分类标准。 |
急性毒性-吸入 |
LC 50 大鼠, 雄性和雌性: > 2.5 mg/l 暴露时间: 6 小时 测试环境: 气溶胶 方法: 文献资料 备注: 1.0<LC50≤5.0 mg/l LC50 高于接近饱和的蒸汽浓度,根据现有资料,不符合分类标准。 |
皮肤刺激或腐蚀 | 备注:对皮肤有轻度刺激,不足以分类。 |
产品名称:乙二醇 (纤维级)
修订日期:2022年11月07日 SDS编号: CSPC-SDS-004
- 7 - 总共 9 页
眼睛刺激或腐蚀 | 备注:对眼睛有轻度刺激,不足以分类 |
呼吸/皮肤过敏 | 备注:根据现有的资料,不符合分类标准。 |
基因细胞突变性 | 备注:根据现有的资料,不符合分类标准。 |
致癌性 | 备注:根据现有的资料,还不符合分类的标准。 |
生殖毒性 | 备注:根据现有的资料,不符合分类标准。 |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 (一次性接触) |
吸入蒸气或烟雾刺激呼吸系统,吞服会使人头晕和困倦。根据现有 的资料,不符合分类标准。。 |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 (反复性接触) |
长期或重复接触会造成器官或器官系统伤害。 |
吸入危害 | 根据现有的资料,不符合分类标准。 |
其他信息 | 备注:可能存在其它主管机关依据不同法规制度进行分类的情况。 |
生态毒性 | |
急性毒性-鱼类 |
LC50 (肥头鲦鱼): 72,860 mg/l 暴露时间: 96小时 备注: 实际无毒,LC/EC/IC50 > 100 mg/l |
急性毒性-甲壳类动物 |
EC50 (水溞): > 100 mg/l 暴露时间: 48小时 方法: OECD202 备注: 实际无毒,LC/EC/IC50>100mg/l。 |
急性毒性-藻类/水生植物 |
EC50(羊角月牙藻): 6,500 - 13,000 mg/l 暴露时间: 96小时 备注: 实际无毒, LC/EC/IC50 > 100 mg/l |
急性毒性-微生物 |
EC20 (活性污泥,居家垃圾): > 1,995 mg/l 暴露时间: 0.5 小时 备注: 实际无毒: LC/EC/IC50 > 100 mg/l |
慢性毒性-鱼类 |
NOEC(肥头鲦鱼): 15,380 mg/l 暴露时间: 7天 备注: 无观察效应浓度预期为 >100 mg/l |
慢性毒性-甲壳类动物 |
NOEC(摇蚊): 8,590 mg/l 暴露时间: 7 天 备注: 无观察效应浓度预期为 >100 mg/l |
持久性和降解性 | |
生物降解 |
90 - 100 % 暴露时间: 10 天 |
产品名称:乙二醇 (纤维级)
修订日期:2022年11月07日 SDS编号: CSPC-SDS-004
- 8 - 总共 9 页
方法: OECD301A 备注: 容易生物降解。 |
|
潜在生物积累性 | |
生物积累 | 无明显生物积聚作用。 |
在土壤中的迁移性 |
备注: 在水中散开,如本品侵入土壤,其中的一个或多个 成份的流动性非常高,可能会污染地下水。 |
废弃化学品 |
应尽可能回收或循环使用。废物产生单位应鉴定所产生的废物 的毒性和物化特性,以便制定符合有关条例要求的分类及处置 方法。切勿弃置于环境、排水沟或水道之内。不应让废弃物污 染土壤或水。 弃置方法应符合地区、国家及本地的法律和条例要求。 本地法规可 能比地区或国家规定更严格,必须遵守。 |
污染包装物 |
彻底排空容器,在无火花及明火的地方进行通风处理后,交给 回收商。依照现行条例规定,尽可能由获认可的废物收集商或 承包商予以处置。 |
其它注意事项 | 如果存在接触本品的可能性,请参阅第 8 部分有关个体防护的内容。 |
危险货物运输编号 (联合国):无 ADR:不作为危险货物管理 IATA-DGR:不作为危险货物管理 IMDG-Code:不作为危险货物管理 |
|
按《MARPOL73/78 公约》附则 II 和 IBC 规则 | |
污染类别 | Z |
运输船型 | 3 |
运输名称(联合国) | 乙二醇 |
其他信息 |
本品可以采用氮封进行运输。氮气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气 体,接触到富含氮气的大气可能造成窒息或死亡。工作人 员在进入密封空间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预防措施。 |
下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该化学品的管理做了相应的规定: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列入 职业病目录:未明确列出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危险化学品目录:不适用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不适用 |
产品名称:乙二醇 (纤维级)
修订日期:2022年11月07日 SDS编号: CSPC-SDS-004
- 9 - 总共 9 页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不适用 | |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 高毒物品目录:不适用 |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 列入 |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 | 不适用 |
其他国际法规 |
AIIC : 已列入; DSL : 已列入; IECSC : 已列入; ENCS : 已列入; KECI : 已列入; NZIoC : 已列 入 ;PICCS : 已列入; TSCA : 已列入。 |
缩略语和首字母缩写注解: AIIC-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清单;DSL-加拿大国内化学物质名录;IECSC- 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 录;KECI-韩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NZIoC- 新西兰化学物质名录;PICCS- 菲律宾化学品与化学 物质名录;TSCA- 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GHS-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 |
|
SDS 存放 | SDS 应存放在便于相关人员随时能获取的地方。 |
培训建议 | 给相关操作人员提供充分的信息、指导和培训。 |
参考资料 | 壳牌化工编制的 SDS |
本 SDS 的信息仅适合于所指定的产品,除非特别指明,对于本产品与其他物资的混合物
等情况不适应。本 SDS 只为那些受过适当专业训练的该产品的使用人员提供产品使用安全方
面的资料。本 SDS 的使用者,在特殊的使用条件下必须对该 SDS 的适用性做出独立判断。在
特殊的使用场合下,由于使用本 SDS 所导致的伤害,本 SDS 的编写者将不负任何责任。
- 上一篇:异壬醇 2024/12/13
- 下一篇:高库存打压之下 煤价何时见底? 2024/12/9